注意啦!注意啦!注意啦!
2016年10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1-2016)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15号)。除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9685-2016)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1-2016)两标准实施日期为2017年10月19日外,其余标准均于2017年4月19日起施行。
从感官要求和理化标准做规定
从感官要求来看,新国标的规定大都以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例如陶瓷上的装饰不能有脱落现象;玻璃制品应无飞边、裂纹及崩损缺口;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不得有异臭和霉斑;金属材料及制品接触食品的表面应清洁,镀层不应开裂剥落等
从理化指标来看,新国标主要有迁移量和最大残留量两项指标。迁移量方面,新国标对食品接触材料的总迁移量和特定物质迁移限量都有明确规定,一般材料的总迁移量不得大于10毫克/平方分米;铅、铬、砷等重金属的迁移限量则视材料类别、用途、大小有一定区别。在最大残留量上,新国标主要是通过高锰酸钾消耗量来体现食品接触材料中有毒有害成分的多少,并规定最大限值。
如何选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选择正规可靠的产品
在购买时,建议到大型商场或超市等正规的销售渠道选购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产品,杜绝地摊货和无牌货。购买2017年4月19日以后生产的产品,应注意产品执行标准是否为新国标。
2注意产品的标签标识信息
新国标对食品接触材料的产品信息要求包括产品名称,材质,对相关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声明,生产者和(或)委托方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等内容以外,还应注明“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类似用语,或加印、加贴调羹筷子标志,有明确食品接触用途的产品(如筷子、炒锅等)除外。
3严格按照产品的适用范围使用
不同食品接触材料的特性是不同的,在实际使用中一定要注意不同材质的食品相关产品对盛放食品的要求。例如:使用塑料瓶重复装含酒精的食品,容易导致塑料瓶中的塑化剂溶出;而不锈钢制品长时间盛放酸性食品则容易会导致重金属析出。